商学院2024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23浏览次数:10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文简称会计专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复试工作方案;面试导师遴选与培训;配合研究生院实施复试工作;审核确定本单位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

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黄其新、张捍萍

副组长:汪朝阳、陈星光、王超   

成员:邓国华、刘立燕、肖华东、邹蔚李燕、程杰贤

二、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根据国家线结合我院会计专硕招生计划、学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会计专硕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位类别

一级学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专业学位

会计1253

201

104

52

三、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11:30,J01B404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8日 14:00-17: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8: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专业笔试和面试综合(综合素质能力和外语能力测试)

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占比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考生的思想素养、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以及运用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

10%

专业笔试

考核科目为《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

40%

外语能力测试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

面试

10%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

面试

40%

五、复试流程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6.江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应届本科生的政审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缴纳复试费用。缴费方式:见学校公告。

试程序:

1.面试开始前面试考官随机进入面试考场等待面试开始;

2.考生随机进入面试考场,进入相应面试考场候考室,随机抽取面试顺序号后待考;

3.开始面试。面试开始后考生做简要自我介绍不得透露个人姓名、本科就读学校等信息。自我介绍结束后由面试考官向考生随机提问考生须即时作答。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面试考场,面试考官评分。

六、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专业笔试×40%+外语能力测试×1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4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为10分,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二)录取原则

1.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录取方式,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3.若考生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4.拟录取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复试比例

根据国家线结合我院会计专硕招生计划、学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会计专硕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八、复试专家组成

复试专家小组由6名专家(包含1名英语老师)构成另每组设2名复试秘书负责统计分数和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负责联系考生,做好复试过程衔接。

、咨询

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考生联络和复试咨询。

联络电话:027-84397636

联络人:陈老师

本次复试建有临时QQ工作群。一志愿考生复试群号为932185677,考生进群咨询,关注群内公告笔试及面试地点。

申诉与监督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申诉与监督电话如下: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4733068

举报电话:027-84225801   举报邮箱:jw5804@jh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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