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常芬发布时间:2025-09-06浏览次数:10

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保障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商学院根据《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本科专业培养定位与学科特色,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生推免遴选和学生学术、竞赛成果鉴定工作。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捍萍、黄其新

副组长:汪朝阳、王超、陈星光、程杰贤

成员:邹蔚、肖华东、李燕、张璐、刘勋、常芬、何珺

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分配推免名额、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初选名单与候补名单、受理学生申诉与投诉、监督推免全流程等事宜。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黄其新

成员:邹蔚、杨波、刘兰、万凤娇、王琼、程杰贤、邓国华、刘勋

职责包括:审核学生科研论文,核对期刊等级、作者排序及内容相关性;审核学生竞赛获奖,核对奖项等级、团队排名、与专业的关联性,及其他科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公示发布、流程对接、成绩核对等事务;由学生办公室主任负责推免材料收集。

二、推免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推免对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商学院各专业根据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2026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名额以学校下达的名额数为准,按照学生总数120%产生推免候选人名额(不足1人推荐1人)。

1 2026届商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推免生名额

候补名额

排序原则

1

商学院

金融学

1

1

根据申请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1

3

工商管理

1

1

4

会计学

2

1

5

物流管理

1

1

6

旅游管理

1

1

7

大数据应用与管理

1

1

说明:如遇推免生名额空缺,由候补人员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名额由学校收回统一分配。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其中:

1.已获得第1-6学期修读课程学分,修读的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修读的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全部学生的前4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450分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或 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A类)不低于6.5分。大学外语为小语种的,其成绩应达到相应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要求。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平均成绩为60分及以上(对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免测条件的学生不作要求)。

四、综合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评定成绩采取百分制,分为学业成绩评定和素质成绩评定两个部分。综合评定成绩=学业成绩评定总分×85%+素质成绩评定总分×15%。(最终综合评定成绩相同的先比较学业成绩评定总分,再比较平均学分绩点)

(一)学业成绩评定。取学生1-6学期修读所有课程(不含辅修、微专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记录的初修成绩为准。

(二)素质成绩评定。将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学科竞赛、论文)和综合素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形成最终的素质成绩评定总分(具体评定细则见附件)。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五、推荐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严格按以下时间节点与流程执行:

(一)学校名额下达与学院细则公布(9月6日)

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学院官网各专业班级群发布。

(二)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9月7日9月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8日16:00,逾期未交纸质版材料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

(三)材料审核与综合成绩计算(9月99月10日)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性与有效性,形成审核意见。

学院学生、教学工作办公室根据系统中导出的申请学生的学业成绩与经审核真实有效的奖励加分,计算综合成绩,按各专业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和排名,依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进行审议,确定最终推免名单及候补名单。

(四)推荐名单确定与公示(9月10日 9月12日)

推荐名单(含候补)在学院官网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名单和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

公示期间受理学生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反馈结果。

(五)拟推荐名单上报与学校公示(9月12 日 9月18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2026届商学院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中名额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六)推免资格确认与材料归档(9月19日)

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学生推免资格,学院协助学生办理后续手续。学院将推免工作全过程材料整理归档。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内容:

附件2:江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电子档和含有签名加按手印纸质档)

附件3: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档和含有签名加按手印纸质档)

附件4:科研竞赛加分统计表(电子档)

附件6: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电子档和含有签名加按手印纸质档)

本科1-6学期成绩单(由教学管理办公室确定名单后统一提供)

外语水平证明(四六级成绩单,或者托福、雅思成绩证明,需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奖励加分材料(荣誉证书、论文原件及检索报告、竞赛获奖证书及团队排名证明等,需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附件7:推免生支撑材料模板(所有材料按推免生支撑材料模板顺序整理装订,并制作目录汇总)

(二)材料报送:所有材料整理好之后电子档和纸质档按照要求交给毕业班辅导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和隐瞒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学生在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前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杜绝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生资格。

3.学生如对推免结果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公示部门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公示部门组织复议后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各学院(部)推免工作小组咨询。

八、附则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细则由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与申诉 联系人:何珺老师(J01A311) 电话:027-84226793

材料提交  联系人:常芬老师(J01A106) 电话:027-84226795

 

 

附件1: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江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4:科研竞赛加分统计表

附件5:2026届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6: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7:推免生支撑材料模板(商学院)

附件8:关于公布年度《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榜单》的通知

附件1:江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审议稿)9月3日.docx附件2:江汉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附件3:《江汉大学2026年本科毕业生推免思想品德鉴定表》.docx附件4:科研竞赛加分统计表.xlsx附件5《2026年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xls附件6:2026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docx附件7:推免生支撑材料模板(商学院).doc附件8:关于公布年度《江汉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榜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