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弘扬清廉文化,建设清风校园,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蟹卡等节庆礼品及其他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擅自组织全市或全区性监督检查考核、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违反值班值守、疫情防控等各项规定。
二、督促责任落实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把中央和省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作为节前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纠治“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通过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监督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矩,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决不能当“好好先生”,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调研督导检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稳定的监督检查,并纳入“六项治理”专项检查,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将迅速核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