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12浏览次数:1740


各分工会:

减轻患病职工医疗负担不断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校工会依照武汉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校〔2019〕19号)的要求,将继续为教职工办理医疗互助的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0年武汉市职工医疗互助

    (一)参加对象

    综合医疗互助:在册在岗教职工(含内退、病休人员,局级干部和正高职称中已取得公费医疗资格的除外)

    住院互助:离退休教职工(已取得公费医疗资格的除外)

    注:以上两类人员认定的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二)互助经费

    由工会预算经费开支

    二、江汉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

    (一)参加对象

    凡江汉大学在册在岗(含内退、病休、自收自支和大集体)、承认互助办

    法、按时交纳互助金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在册在岗认定的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2. 互助经费

    每人每年互助费为200元,其中学校出资100元,校工会出资50元,教

    职工个人出资50元。个人费用由财务处从每年元月份工资中代扣(注:2019年从12月工资中代扣)。

    (三)申请方式

    自愿参加分工会统一组织填写《江汉大学教职工申请加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汇总表》

    申请加入或退出重大疾病医疗互助的时间为每年12月以后年度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退出申请的将视为继续参加。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核对基本信息

    各分工会按照校工会下发的表格认真核对教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号、职工号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020年武汉市职工医疗互助信息核对表》表中已备注“上年已核对”的一般可以不用核对。如有下列情形,请对基本信息予以修改完善。

    1)若基本信息有误或者有变动,请本人在“修改信息”一栏进行订正,并签名确认。

    2)若名单有遗漏,请在表格最后直接添加各项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3)若新进教职工医保卡尚未办理,医保卡号一项暂不填,其他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名确认。

    《江汉大学教职工申请加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汇总表》,愿意参加的人员请在对应的年度打“√”,并签名确认

    2.职责分工

    在册在岗教职工医疗互助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由各分工会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工会负责。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教职工医疗互助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3.报送材料要求

    各分工会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2020年教职工医疗互助信息核对表》《江汉大学教职工申请加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汇总表》纸质版,经办人、分工会主席需分别签字,并加盖分工会公章。

    联系人:李秀萍。联系电话:84230457,18986023682。

      

    校工会

    2019年11月11日